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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定某交易者预期黄金价格即将从300美元涨到500美元,于是他在300美元的价位买入了一张合约,并把冒险金额限定为10美元。随后市场跌到了290美元,这笔交易就被止损平仓了。然后在295美元的时候,他又买入一张合约,接着又一次地蒙受了10美元的小额损失。最后,他在305美元第三次买进,这一回终于如愿以偿,价格涨到了500美元,结果获利195美元。他总共做了三笔交易,头两笔有小额亏损,总共为20美元。第三笔盈利195美元。尽管在三笔中只有一笔有利润,但是最终结果仍然是赢余175美元(195-20),这就相当于17,500
美元的实际利润(175美元*100美元)。
这样我们就涉及到了报偿风险比的问题,因为大多数的交易是赤字,所以我们唯一的希望就是,确保获利交易的盈利额大于亏损交易的损失额。为了达到这个目的,大部分交易是都要考虑报偿风险比。对每笔计划中的交易,都要确定其利润目标(报偿),以及在万一失败的情况下的可能亏损的金额(风险)。然后,我们把利润目标与潜在亏损加以权衡,得出报偿风险比。
报偿风险比有一个通用的标准:3比1。在考虑一笔交易时,其获得的潜力至少必须3倍于可能的亏损,才能够付诸实施。在前面的黄金交易的例子里,假定其预测风险为10美元,那么其利润潜力至少达到30美元才行。 有些人在报偿风险比的计算中,加入了一个可能性因子。
他们认为,仅仅预估利润和亏损的目标是不够的。因此,在潜在的利润和亏损额上,必须分别乘以上述利润和亏损出现的可能性(以百分数表示)。从统计角度来看,这种做法是颇有道理的,但是麻烦之外是,必须假定各个交易者能够事前定量化地评估获利或亏损的可能性。
“让利润充分增长,把亏损限于小额。”在期货交易中,这是老生常谈了,我们刚刚讨论的问题与之很有关系。在商品期货中,如果我们咬定长期趋势,就可以实现巨额的利润。因为从每年来说,仅有少数的交易可致巨利,所以机会难得,必须尽量扩大战果,“让利润充分增长”,一语道破天机。而“把亏损限于小额”就象同一块硬币的另一方面。不过,如果朋友们知道很多交易者的所作所为与这句话恰恰相反,怕会惊愕不已吧。